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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是临时强制执行措施,证据保全措施;没有期限限限制,收缴是行政强制措施。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产、文件,...
可以代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物业公司的主要责任范围是公共服务,快递是个人事务。从法律上讲,物业没有代收义务。但物业是社区的管家,为业主收主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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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仅有持有行为,那么不构成犯罪。 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音频及其他淫秽物品。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特点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传播智能性高、侵害青少年。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印刷.手抄,淫秽的书刊、影片、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开办淫秽场所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在我国现行法规中,教育机构及其教职工对于学生所持有物品的处理,并不等同于法律层面的没收。其具体性质可归纳如下:首先,学校及授课人员对于学生的手机进行暂时代管,并对其妥善保管,此种行为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没收。其次,若教师将学生手机据为己有且拒绝归还给其所有者,那么这便构成了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 手机作为学生合法财产的一部分,学生享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团体或个人(除司法机关之外)均无权对此进行占有所或者扣押。再次,倘若个体或组织(非法律执行机构)侵吞了合法财产,财产所有者有权向上述主体索回原物并得到归还。尽管某些学校可能会制定有关制度禁止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但并未明确授权给教师进行手机的没收或扣押。换言之,即便是公立学校也没有权力对学生的私人物品实施夺取,即使这些学校在特定情况下能够扮演的角色相当重要,它们也始终只是一个教育机构,无法替代执法部门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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