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渔业水域水质状况、水生生物毒性和疫情等渔业环境的监测,按规定公告监测结果。...
严格保护缢蛏、牡蛎、贻贝、文蛤、毛蚶、泥蚶等重要养殖品种的种苗及其繁殖场所。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封涂护苗、封岩礁护贝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捕捞作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捕捞许可证载明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进行作业,并按规定期限和标准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捕捞许可证应当随船携带,徒手作业的应当随身携带。捕捞许可证不得买卖、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不得涂改、伪造、变造。
特定渔区、特定水产品种的专项捕捞许可,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专项捕捞权的、拍卖所得款项应当全额用于渔业资源增殖保护和渔民的社会保障。具体办法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船舶和个人的监督检查。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的单位、船舶和个人,应当接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2人已浏览
310人已浏览
583人已浏览
5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