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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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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开庭之前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现将其中主要内容列举如下: 一、准备相关材料庭审如战场,千万不要打无准备之仗,应当在庭审之前将一些相关材料准备好。常见的相关材料有阅卷笔录、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辩护提纲、发问提纲、证据的质证意见、要提交的证据等材料。 二、告知当事人庭审注意事项要想取得好的庭审效果,离不开当事人和律师的配合。在开庭之前,一定要告诉当事人一些注意事项: 1.庭审程序。被告人在庭审时难免会紧张,提前告知其庭审程序能减少被告人不必要的紧张。 2.注重仪表。法庭是神圣的,开庭时被告人一定要注意仪表(如果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话更是要注意衣着和打扮)。 3.最后陈述。如果可以的话,让被告人准备好最后陈述。
法院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决定开庭以前如果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应当在开庭3日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等工作。
公诉人开庭前应做的准备是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开庭前法院应该做的准备包括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召开有关人员开会听取各方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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