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并写出离婚协议。 (二)双方亲自到一方住所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政局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第一、申请要求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第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第三、登记(1)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2)不予登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到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民政局离婚婚姻登记流程如下: 1、夫妻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离婚协议已经载明离婚必要事项,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到度过冷静期后为其完成离婚登记,夫妻即解除婚姻关系。
(一)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当事人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居住在自治区的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丧偶);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双方自愿结婚;7、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8、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证件。(二)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有的证件1、本人的簿和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2、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结婚登记程序结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1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664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