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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
强制执行不执行的措施是,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处罚。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能力履行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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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不值得信赖的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入不值得信赖的被执行人名单,信用处罚:(一)有能力履行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和抵制执行;(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避免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消费限制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因此,强制执行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其纳入不可信执行人。
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如果有异议,应该在强制执行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未提,且拒不执行判决,那便是违法行为了。 如果对强制执行过程中,某个或者某些人的行为有所异议,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或上级法院提出投诉。
法院强制执行以下三种选择:1、向上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2、起诉同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政府投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未执行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法院执行或者指示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的期限履行支付金钱的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照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的期限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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