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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在此期间内,会转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直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从刑事拘留开始到法院作出一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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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 1.拘留期限最多37天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公安30天,检察院7天。 2.侦查应该7个月结束(超过七个月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基本2个月,如果案件复杂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交通不便、团伙、流窜、取证困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3.审查起诉不超过6个半月《刑事诉讼法》第138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要求公安机关退回补充侦查不得超过两次,时间不得多于5个月。 4.一审9个半月《刑事诉讼法》第168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7条,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法释〔2000〕29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5.二审4个半月《刑事诉讼法》第196条,基本期限为1个半月,重大复杂可延长三个月; 6.发回重审5个月,一审2个半月,二审2个半月。
拘留羁押期限最长为一个月零七天,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审查起诉羁押期限普通情况下,一般为一个半月,需要补充侦查的,最多延长两个月。一审羁押期限一般为一个半月,最长二个半月。
逮捕后羁押期限是从执行逮捕那天开始计算,你看看通知书的的执行逮捕时间,如果是7月28日,就到9月28日,依此类推。执行逮捕后,你想咨询案件情况,还是到原来办案的单位询问,如果他们告诉你已经移送起诉的话,你再到检察公诉机关咨询。刑事案件从批捕到判决的时间是没准的,逮捕羁押期限满后,也有可能根据案件情况延长羁押期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有一个月,又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发现证据不足,又有可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个期限又是一个月。如果特殊情况都排除的话,三四个月内应该可以判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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