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可以转让。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就其在国内培育的植物新品种向外国人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的,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国有单位在国内转让申请权或者品...
申请品种保护的基本步骤(1)先确认这个植物的种或属是否包括在农业部公布的品种保护名录里。 (2)在官方网站下载相关基本资料包括请求书、说明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流程如下: 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 提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请求书、说明书及本品种的照片; 受理申请后,缴纳申请费; 初步审查通过后,缴纳审查费; 实质审查通过后,作出授予决定。 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单位和个人申请品种权的,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向审批机关申请。 第二十一条申请品种权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请求书、说明书和品种照片。 申请文件应用中文书写。
植物新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植物新品种权也是一种民事权利,权利人可以将植物新品种权进行转让和许可。
因城市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所有权人意见,并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占用城市绿地需要移植树木的,应当一并申请。申请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拟恢复的效果图及承诺书;(二)占用绿地的位置、面积、附着物等现实情况;(三)项目立项以及用地、规划等证明文件;(四)绿地所有权人书面意见或者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因抢险救灾确需临时占用绿地的,可以先行占用,抢险救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70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