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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时限一般是六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2.延期审理:...
民事诉讼法院延期最长可以延长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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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时间的计算:人民法院收到起诉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不予受理;原告不接受裁决的,可以提出上诉。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束。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束。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被告提出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五日起五日内发送原告。被告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1.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时限一般是六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2.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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