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进行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 2、不得设定企业或者...
1、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进行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 2、不得设定企业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进行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 2、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3、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共服务和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有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等资格、资格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格的事项;(五)设立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规定了其他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二)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主决定的;(二)市场竞争机制可以有效调整的;(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可以自律管理的;(四)行政机关可以通过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解决的。
行政许可的范围:(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