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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调解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字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由当...
甲方: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 2008年5月7日17时00分,于xx驾驶小客车(内乘王XX、王x)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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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具体内容才可以判断。一般情况下,既然不服调解,就不要签字确认,也就不成立协议!。。。。建议说清楚具体纠纷。。。。
民诉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在司法实践中,新情况一般是指被告实施了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或者被告实施家庭暴力且造成或足以造成原告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就夫妻双方而言,不能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情况。比如,夫妻关系恶化。或者,发现对方有重婚等行为,都应该属于新情况、新理由。 因此,离婚调解和好后,一方不思悔改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属于新情况和新理由。司法实践中,如继续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的,可以认为是“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再次向法院请求离婚的,可以不受6个月的限制。但是,仅以一般的理由如轻微赌博、双方因感情不和吵架等情形再次起诉的,6个月内法院不予受理。
工伤死亡的调解协议,如果存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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