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下就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如何处理的解答: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现在尚未对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执行案案由进行规定,在立案、执行、审判管理几个法院的二层机构中,经常对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执行案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以下简称原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以下简称被告): 诉讼请求一、依法追究被告人XX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二、责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损失 元。事实和理由说明被告人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项目和具体金额。事实上,应当说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说明为什么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逐一列出名称、类型和来源。为了维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作出公正的裁决,判处诉讼。此致XX具体人民法院: XX二O一x年x月x日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处理: 1、被害人因被告人犯罪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被害人也可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
就实体法而言,对损害事实的认定,不仅要遵循刑法关于具体案件犯罪构成的规定,而且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就程序法而言,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关于民事附带刑事两个案吗根据有关法理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⒉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均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但法律在不同场合表述又有所不同。刑事诉讼法第77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用的是“物质损失”;同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用的是“财产损失”;刑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用的是“经济损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理解为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上,物质损失、财产损失、经济损失三词同义,逻辑上属于同一概念。尽管在其他场合,三者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应否包括精神赔偿问题,许多国家都经历了一个由不承认到承认的发展过程。随着人们对精神损害认识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精神损害纳入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2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