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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期是指伤者在受伤后治疗及恢复的时间段,是由主治医生开具的假条或者经过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认的时间段。 2、一般在工伤鉴定结果没有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种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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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是指伤者在受伤后治疗及恢复的时间段,是由主治医生开具的假条或者经过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认的时间段。那么,伤残鉴定出来之前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种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根据规定,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之前属于停工留薪期,是发放原工资待遇的,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之后就不再发放原工资待遇了,公司的做法并不违法。 2、但是,在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之后,受工伤的职工可以享受伤残待遇。(1)六级伤残的话,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2)如果工伤人员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那就是正常领工资。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相当于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5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认定之前,是否工伤法律上不确定,可以按病假暂时计算,待认定之后进行结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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