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婚前买给女方的首饰算是对女方的赠与,如果离婚,首饰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首先应该弄清楚首饰的购买时间,在购买时间模糊或无法证明首饰的购买时...
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首先应该弄清楚首饰的购买时间,在购买时间模糊或无法证明首饰的购买时间时,如果时首饰确实存在,绝大多数会认定该首饰作为夫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婚前的首饰,如果是男方作为彩礼赠给女方,两人结婚后因为各种原因离婚,那这些珠宝将会算作个人财产,女方保留。 2、如果婚后购买的珠宝首饰是专门为女方购买,并且仅有女方使用,那么应算作女方的个人所有。 而如果是价值极为高昂的宝石、钻石等,并非用作首饰佩戴而是作为投资产品或其它用途时,则算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首饰如何处理 首饰应该属于婚姻法第18条中所规定的“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范围,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应当按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来处理。因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侧重于“专用”而非“生活用品”,金首饰的专用性是显而易见的,因而属于个人财产,所以离婚并不当然就进行分割了。这是对个人财产的尊重。
夫妻离婚财产首饰的处理方式为:按照个人或者共同财产分割均可。在司法实践中,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价值较大的图书资料以及摩托车、拖拉机、汽车等生活、生产资料,虽属个人使用,但人身依附性并不强烈,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3人已浏览
459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6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