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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伤保险办理:可通过人社局办理社保登记,并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保费数额,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后,在一定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事项包括:单位...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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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伤保险办理:可通过人社局办理社保登记,并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保费数额,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后,在一定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企业员工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一)办理1---4及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提供下列资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由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致残抚恤金护理费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报销医疗费应携带资料: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费用票据原件;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等。 (三)办理工亡职工待遇,应提供下列资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法定效力的工亡证明;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有供养亲属的,提供被供养亲属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审批表》一式三份。 (四)办理1---10级工伤职工的一次性补助金,提供下列资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您要办理的是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新开工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承包企业应当在开工前,持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苏州市区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工伤保险部门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2.承包企业持社保经办机构工伤保险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伤保险一次性缴费凭证》,到财务部门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3.缴纳金额到账后,工伤保险部门提供《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给承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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