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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户主,指户籍上一家之主,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户主不一定就是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身份证和户口本名字不一致的,可以到村里或者居委会打个证明,然后到所在辖区的派出所申请将其中一个姓名增加为曾用名,然后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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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具体的材料如下:1、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2、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4、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不可以,身份证名字和户口本名字不一致的,结婚可参照如下处理: 1,两者在法律上来说,并非同一人,应该先证明两者是同一人,才能办理结婚; 2,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改名; 3,改名后,再办理新的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后,再凭名字统一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去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动。 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10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16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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