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标准:(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程序规定...
(一)案件受理费涉及损害赔偿,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当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被扶养人生活费=当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一)案件受理费涉及损害赔偿,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湖南车祸赔偿标准是: 1、根据医疗支出、住宿费、交通费等的实际支出赔偿; 2、残疾赔偿金根据当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赔偿; 3、丧葬费根据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倍赔偿; 4、死亡赔偿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3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