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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保候审后也有可能判拘役,取保候审和判刑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一定与是否判刑有关。至于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法院将在审理后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判决刑罚的,依法执行刑罚,承担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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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会被拘留,取保候审是指检察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出庭作保证或者出庭作保证的强制措施。如果在获得保证期间没有违反被保证的未决审判规定,派出所的传票属于日常事务,以了解最近的情况。因此,不会被拘留。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一般不会对你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除非你重新犯罪,有《刑诉法》6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才对你采取拘留措施。或者你违反《刑诉法》第56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可对你提请逮捕,检察院批准后你会被收监。只要你不违反规定,没什么事情。调解不成,可要求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放心大胆去接受讯问。 参见《刑诉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党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取保候审不是不用判刑,而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时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分两种形式:一是提出保证人。就是平时说的人保。二是交纳保证金。就是平时说的财保。如果案件不涉及经济,保证金为200050000元;如果涉及经济,按涉案数的13倍交纳。被取保候审后,要遵守下列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就没收保证金,并且视情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提问者提出的问题,可能是被保证人违反上述规定,没收了保证金,现在又被逮捕了。我不知被取保候审人是否真的违反了规定?如果是,现在的结果就是合法的,否则,就是办案机关违法。看来,不是要钱。至于说没事了,估计是为了让被保证人到案。特别提醒:有的地方,把没收保证金作为创收的手段,设法没收。故意在得知被保证人因故离开居住市县、或者醉酒、或者晚上等时候找人,只要两次不到,就“合法”地没收了保证金,并作出其他处理。其实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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