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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 地址:锦绣路2号1-2座1号楼2楼C区 业务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
常州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地址:锦绣路2号1~2座1号楼2楼c区业务受理时间法定假日除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9:00-1200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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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地址:锦绣路2号1-2座1号楼2楼C区业务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内地居民可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证件以及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4、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
办理港澳通行证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1、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门的申请,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经批准短期前往香港、澳门的内地公民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后按期返回。 4、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公民,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香港、澳门。 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1、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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