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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拘留、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
对于有能力执行而拒绝、逃避执行的,执行机关有权依法拘留; 但至于拘留几次,法律没有规定次数。 一般的司法实践是,每半年拘留一次,或者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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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另外该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因为欠钱经法院判决后进入强制执行,但是自己没有钱还,会不会被判刑呢?强制执行的法律概念是怎样的呢?强制执行的执行主体是谁?强制执行会在什么条件下执行呢? 法院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可以向法院提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拘留,更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这里的“确实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履行。如果有部分履行能力,也应当部分履行、分期履行。否则,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的司法强制措施。例如:本来欠款1000元,现在收入只有500元,生活费需要400元,那么,剩余的100元是要用来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即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如果确实是属于无能力偿还债务的,一般不会被判刑。但是,如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要被判刑的。 也就是说,不会应为没有钱执行而被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关于法院民事强制执行司法拘留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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