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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不可以申请破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债权人、债务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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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债权人都可以作为破产申请人申请破产,提交债务人破产申请书,法律依据:《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可提出,一般以重整为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或者破产清算。公司破产的原因往往是管理不善。因此,公司作为债权人,一旦发现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应当依法及时申请破产,防止债务人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这就要求公司关注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人会议积极行使以下职权:检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经理,审查经理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经营;重组计划;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计划;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认为债权人会议应当行使的其他职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告知债权人先行提起民事诉讼。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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