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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若被判处缓刑的,不需要再实际服刑,若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相关的缓刑规定的,即刑罚就不会再执行。 2、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参照刑法规定予以减刑,其他的一般都不会减刑,根据案情描述,本案的结论是不能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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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外国人被判缓刑,需要在犯罪现场服刑。《公安机关对被控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宣告缓刑或者假释的罪犯宣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二)迁居或者离开居住区域,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三)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
缓刑犯违反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可以撤销缓刑; 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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