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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至于第几次开庭的时候宣判并没有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
1、是否会第二次开庭,要看具体案情而确定。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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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至于第几次开庭的时候宣判并没有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拘留、保释、监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居住情况。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采取保释候审,监视居住不造成社会危险。这一规定没有时间限制。保释候审和逮捕一样,是一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
1、取保候审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所以要讲究策略。取保候审一般包括三种,一般取保、特殊取保、证据不足取保,各有各的条件。其中一般取保通常以认罪为前提,但是刑事被告人本人认不认罪,要尊重他自己的意见,如果确实无罪、不能为了尽快取保候审出来就认罪。 2、以我专做刑事辩护的经验,如果证据上确实有问题,还会第二次开庭的。法院第二次开庭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补强控方证据,就是把第一次开庭时辩方找到的控方证据上的漏洞进行补充、强化,二是法院会争取让被告人认罪。 基于以上两点,二次开庭前辩方的准备工作必须足够充分,否则二次开庭的变化会让被告人自己以及家属、刑辩律师措手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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