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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客观要件。客观地表现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非法分解资金,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吸...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借贷、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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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四个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是指不记入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账户,以逃避国家金融监管。是否记入法定账户以外的账户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非法借贷和发放贷款是指将未入账的资金借给其他单位,或者将未入账的资金作为贷款发放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主要要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的,有盈利的目的。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借贷、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要件有: 一、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存贷款管理秩序。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故意是主观方面。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所需的犯罪构成: (1)主要要素:主体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素:主观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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