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再婚老人该成年子女赡养。但如果其成年子女死亡或丧失赡养能力的,可以由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履行已经死亡或者无力的子女的相关的赡养义务...
不知当时这种赡养方法是否形成了书面材料,如果形成,可以按照上面说的履行义务;如果没有形成书面的,则可以坐下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只能按照法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老年人再婚的赡养义务问题。如果他们夫妻二人生活来源不足或没有生活来源的话,作为我们做儿女的,双方子女都有赡养的义务。老年人再婚,不是帮我们甩掉了父母这个包袱,而是让他们好有个感情依托能相互照顾,从而减轻我们做儿女的在精力上照顾,好让我们安心工作,这对父母和我们子女都是件好事。以上就是我对于老人再婚应该怎么赡养问题的我的理解了
再婚以后的老人,应当由谁来赡养,应当区分不同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的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才产生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实际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形成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也就不产生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 也就是说,若再婚老人在再婚的时候,另一方的子女已经成年,并没有与再婚的老人共同生活形成抚养关系,则不应当承担再婚老人的赡养义务,此时的赡养义务应当由再婚老人的亲生子女来依法承担,若再婚老人在再婚的时候,另一方的子女未成年,或者成年以后还与再婚老人共同生活形成抚养关系,此时该子女应当承担对再婚老人的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只有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的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才产生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再婚老人应由对其负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子女赡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9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