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发给。 国务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三是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另外要提醒大家,产假期间单位是没有工资的!你的工资其实就好比是社保中心给你的生育金呀!本身给你的生育金就包括了你的平均工资还有一些费用的报销,是一次性报销哦,不是根据你的实际产检的项目而是根据必须产检的项目的一次性报销……两者的总的费用加在一起变成了你的生育金!因此单位是不给工资的!
在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如果之前有缴纳生育保险的,则单位不需要发工资,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作为产假期间的工资; 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的,则单位需要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作。 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致使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基本工资的,则单位应当补足差额。
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参考法律法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社会保险法上海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调整本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关规定的通知二、关于本市女职工产假待遇本市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流产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一)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二)本市女职工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执行。(三)未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和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3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