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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人员登记表须知: 申报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所需材料每月10、20、30日收取生育津贴,须携带以下材料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
1、在()中划√进行选择; 2、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产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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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株洲市生育津贴申请表怎么写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你能采纳。 女职工办理生育津贴 1、女方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准备生二胎无须办理独生子女证) 2、生育保险待遇证原件 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表,2张,单位盖章 6、女职工单位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付款凭据,凭据包括内容:款项、单位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单位联系人电话
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盖单位公章)(示例样本)。 2、门诊需提供相应门诊病历原件;住院需提供出院小结原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业务章。 3、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出具被责令关闭、撤销的具体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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