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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可通过协商途径变更,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如存在抚养孩子一方有疾病、伤残、虐待子女情况的,或十周岁以上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而另一...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时确定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能力和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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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2、正确把握“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从司法实践及相关案例来看,家长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收入情况发生重大改变、经常变更居住地、长期存在不良嗜好、工作方式发生重大改变等等,都可以作为是“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重要证据来考虑。 3、收集变更抚养关系证据途径。民事诉讼一般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起大部分的举证责任。
双方协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备案后,就可以变更抚养权了。但是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但是,在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后,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况以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收入证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资、奖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红收入等项。收入证明应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工资条加盖财务部门章。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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