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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最新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规定,在2018年,对于不符合生育子女条件的公民,仍需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法规链接】《人口与...
为了维护社会的和平与稳定,保证生育方面的稳定,国家开设了社会抚养费的项目。社会抚养费为社会上的不符合生育规定的家庭提供了一道法律上的约束。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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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户口与纳社会抚养费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两者属于不同的部门管辖): 1、在当事人的子女是不符合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规定而生育的前提下; 2、应该根据本法第41条的规定,向孩子户口申报地的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才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3、具体的征收标准,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孩子户口申报地的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还要交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了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是行政费用,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征。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期限内全额缴纳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从未缴纳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缴纳滞纳金的,由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国最新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规定,2017年,对于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市民,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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