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买卖名单需负刑事责任

2022-08-12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损失和特别严重后果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界定,“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造成特别严重后果’。以上说的是刑事责任,当然,如果损害结果没有达到刑法规定的程度,则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承担赔偿单位损失的民事责任。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