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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辅导期是否能进行股权变更?

2022-10-15
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股份公司依法成立,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前,均须由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辅导期限一年。 一、辅导的内容 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其历次演变的合法性、有效性; b.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财务、资产及供、产、销系统独立完整性: c.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 d.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实现规范运作; e.依照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f.建立健全公司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有效运作; g.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 h.规范股份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i.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变动情况是否合规。 j.辅导工作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内,辅导机构应当向派出机构提交下材料: k.辅导机构及辅导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辅导协议;辅导计划;拟发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表;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辅导的其他事项 l.辅导协议应明确双方的和义务。辅导费用由辅导双方本着公开、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并在辅导协议中列明,辅导双方均不得以保证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为条件。辅导计划应包括辅导的目的、内容、方式、步骤、要求等内容,辅导计划要切实可行。 2.辅导有效期为三年。即本次辅导期满后三年内,拟发行公司可以山上承销机构提出股票发行上市申请;超过三年,则须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重新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导。 上市辅导期股权变更的条件: 1、内部转让条件 因为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对内部转让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很严格。 2、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 有限公司具有人合属性,股东的个人信用及相互关系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风格甚至信誉,所以各国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东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股权,多有限制性规定。大致可分为法定限制和约定限制两类。法定限制实际上是一种强制限制,其基本做法就是在立法上直接规定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约定限制实质上是一种自主限制,其基本特点就是法律不对转让限制作出硬性要求,而是将此问题交由股东自行处理,允许公司通过章程或合同等形式对股权转让作出具体限制。 3、形式要件 股权转让除满足上述实体条件外,一般还具有形式上的要件,所谓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既涉及股权转让协议的形式缔结;也包括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登记或公正等法定手续,对于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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