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对于抵押清偿顺序我国民法典已经做出了相关规定,该规定并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因此抵押权人不能约定清偿顺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对于抵押清偿顺序我国民法典已经做出了相关规定,该规定并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因此抵押权人不能约定清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抵押优先。抵押权属于物权,优先。我国民法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赔偿财产。 因此,当抵押权与普通债权发生冲突时,抵押权优先于债权。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抵押担保包括债务人抵押以及第三担保人抵押,如果这两种抵押同时出现,该如何怎么清偿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是什么让我们和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有哪些《物权法》第l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五)《担保法》第56条: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二、抵押物的清偿顺序是什么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二)主债权的利息;(三)主债权;(四)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五)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六)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