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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与医疗机构产生医疗纠纷后,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来解决纠纷,协商不成的,医患双方可以请求医疗卫生行政机关进行调解,无法达成调解意见的,患...
患者与医疗机构产生医疗纠纷后,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来解决纠纷,协商不成的,医患双方可以请求医疗卫生行政机关进行调解,无法达成调解意见的,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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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遇到医疗纠纷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措施: 1、协调解决。与医院进行协商,确实赔偿数额,保障合法权益; 2、行政调解。卫生行政机构在进行行政调解的时候,要本着当事人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下进行调解; 3、司法诉讼。诉讼时患者一方只需要提供在医院就诊的证明及身体受到损害的证明即可。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碰到医疗纠纷的处理办法: 1.医护人员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解释无效的,应及早上报医务部; 3.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调解; 4.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5.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遇到医疗纠纷,家属可以选择跟医疗机构协商、书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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