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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离婚,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方住所地人民法...
1,需要的材料有结婚证,对方的省份证复印件,具体的财产清单及各种证据材料。2,如双方户口均不在本地,则不可在本地协议离婚。如任何一方在本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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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满3个月,如果居住证没满3个月的话可以用社保上牌,满半年,当然基本没居住证也不会交社保,这只是个方法。还有一种是用南京XX上牌。
外地人在北京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 1、写民事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等通知。 6、法院给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结果可能判离婚也可能不判离婚。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
规定双方当事人需要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办理离婚证时候,需要双方当事人就共有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该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自持有一份,另一份存档办理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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