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评分周期(即评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首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以此类推。驾照清分时间为驾照发证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因此,你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因此,你的违法处罚时间和缴纳款时间要看是否在下一个清分日期之前办结,才能确定具体扣分记录在哪个记分周期内。
驾照扣分每12个月清零。驾驶员首次领证日期至转年前一天为交通违章记分周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评分周期(即评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 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 此外,两次及以上。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