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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的识别标准主要是规模和会计程度,即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以下是一般纳税人识别标准的具体内容:一是规模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第三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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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2、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3)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的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最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3.来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2010年3月20日起施行)。什么叫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凡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都必须主动提出申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3.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4.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5.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第4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7.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印色为红色,印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2.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上海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主要是规模、会计核算程度两个方面,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以下就是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具体内容: 首先是规模上的标准: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其次是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方面的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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