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夫妻拥有共同债务可以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
婚前所欠债务不算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具体承担多少的比例,法律并没有规定。一般,双方可以就该问题进行协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离婚时双方都有共同财产,对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余部分由双方分割。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提前清偿的,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应承担的共同债务份额。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否则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只具有内部效力,但双方同意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具有外部效力。离婚后,对于债权人来说,债务仍然是连带债务。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和照顾妇女和直接抚养子女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经济能力强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的判决确定了双方分担的债务份额,只具有对内效力,不能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性。
1、如果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生存方在履行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在约定财产范围内行使追偿权。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首先用共同财产偿还。具体偿还顺序如下:(1)双方共同财产足以偿还共同债务,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债务,其馀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2)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共同债务,双方协商不能偿还,由法院判决。(3)如果没有共同财产,债务由双方协商偿还,无法协商,法院仍作出判决。3、夫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365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