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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小孩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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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一般说来,18周岁以下的人更改名字比较方便,派出所容易批准。而18周岁以上的人要更改名字,就会麻烦些。你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可靠的证据,让派出所相信你改名字是必要的。请记住:最关键是理由。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孩子想改名字的程序是:(1)父母双方达成修改孩子姓名的一致意见,18岁以上的孩子可以自行发表意见;(2)父母、收养人或者18岁以上的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向当地派出所户政科提交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始证明材料,以证明变更原因;(3)户政科经审查符合变更条件的,应当变更姓名,变更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并注明过的姓名。
孩子改名字这样改: 1、与对方协商改姓,询问对方意见; 二、对方同意改姓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簿上更改儿童姓名。如对方不同意变更,则不得擅自变更。如成人更名,可直接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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