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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买安置房比买一般的房屋有更大的风险,所以在交易安置房是一定要去确认该房屋是否已取得房产证,只有取得房产证的安置房才能办理过户。在书写合同...
1、注意政策规定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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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安置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该房屋具备产权证,只是没有及时办理,那就可以日后再办理,但是如果房屋本身并不具备产权证,那就最好不要购买。 (2)安置房买卖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这样才有法律保障,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二、买卖安置房买卖有哪些风险? (1)政策风险。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才能够进行买卖,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安置房是无法上市交易的,但在实际生活中,仍有这样的安置房买卖存在,这样的买卖由于不被政策允许,就会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被视为无效。 (2)价格风险。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但是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的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如果价格在不断上涨,交房时的价格可能与之前的价格相差近千元,拆迁户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为的风险。“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进行转让”,因此,如果买卖的房产未经共有人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
(一)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二)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三)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实现购房目的了,只能选择主张债权; (四)在购买房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也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购买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和过户手续,或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购买安置房时,要注意买方不要一次性全额支付。签订合同时,必须约定房产转让和交付的时间,并要求卖方配偶签字,防止一房多卖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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