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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用数据电文的方式。具体如下:1、申请的信息应当是政府信息。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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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定谁制作谁公开原则,由政府部门进行公开,不过打这种官司比较复杂,不是通过一个复议或一个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目的,而是可能需要通过多个诉讼来达到目的,并且不是通过直接起诉要求提高补偿来达到目的,而是通过起诉他的征地批文不合法等一系列的程序来达到给政府施加压力来达到提高补偿的目的,这种诉讼都是有策略的。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注意事项主要是: 1.在申请时,被征收方应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书面的形式向相关部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并保留申请的原始凭证; 2.被征收方应当注意的是,行政机关在受理信息公开的申请后,如果能够当场答复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答复;如果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日内予以回复; 3.申请人一定要进行明确、具体的表述。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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