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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受伤的话,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赔偿: 1.医药费:包含已经用掉的和将来后期治疗费两部分; 2.误工费:如果是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明,收入证明...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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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受伤致残赔偿多少,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车祸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其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关于车祸后如何赔偿问题: 1.误工费的计费期限误工费的计费期限往往以住院期间来计算,但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2款的规定,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2.护理费的计算期限护理费的计费期限与误工费的计费期限一样,往往以住院期间来计算,但这是对那些出院后即恢复自理能力的受害人而言的。如果受害人出院后还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3款的规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3.赔偿地域标准如果说赔偿权利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而不是按审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 4.赔偿的年度标准交通事故案件从发生到开庭时往往出现跨年度的情况,所以仍按事故发生时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来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等赔偿数额是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条第2款已明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年度是指一审法院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为了抢救受伤人员的,可以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给予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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