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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者可以申请复查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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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三个月后才能根据伤情鉴定立案,这种说法没有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故意伤害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你可以申请重新评估。能否推翻只能取决于事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评估机构可以委托重新评估:1。原司法评估人不具备从事原委托事项评估的资格;2。原司法评估机构超出注册业务范围的;3。原司法评估人应当按照规定避免;4。客户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评估意见有异议,可以提出法律依据和合理理由;5。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评估的其他情形。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要求重新做伤情鉴定,法律没有规定重新鉴定的时间,公安局是否同意鉴定,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申请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四)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五)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重新鉴定,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经审查,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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