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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分析:在打击色情、赌博、毒品犯罪过程中,侦查机关对发现的中间人、中间人、介绍人都以介绍卖淫罪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1.在打击色情、赌博、毒品犯罪过程中,侦查机关对发现的中间人、中间人、介绍人都以介绍卖淫罪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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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会被处五日到十五日不等的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如果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初次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会被执行行政拘留,但是会被执行行政罚款;70周岁以上的也不会拘留。 如果不符合以上规定,应当既拘留,又罚款。 原则就是10日以上15日以下,并可以处5000元罚款。 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违法不是非常严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非常严重的情况下,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项规定,诱惑、容忍、介绍他人卖淫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罚款的情况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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