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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强险标志没有取消,只是存在形式发生了变化。 2.部分地区采用电子交强险标志,取消纸质标志,但仍有地区仍需要粘贴纸质交强险标志,具体情况...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表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违反以上法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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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简称“交强险”)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公安部给出了3个月的缓冲期。如今交强险的过渡期已经结束,以后交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时都要查验交强险标志,重庆新车交强险标志没有贴将被交警扣留,没有办理交强险的将被处以两倍于保费的罚款。
没贴不能上路,查到会罚款扣分。 根据2013年出台的新交规规定:没有贴交强险标志的,交管部门将依法扣除车辆并罚款。即使车辆投保交强险了,但没有把标志贴在规定位置,也要被处以200元罚款并扣除1分。
1.交强险标志没有取消,只是存在形式发生了变化。 2.部分地区采用电子交强险标志,取消纸质标志,但仍有地区仍需要粘贴纸质交强险标志,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公安交管部门。 3.近两年,全国各地陆续推广车险电子保单,购买有电子保单的车险,在实现与交管部门信息互联后,是不需要粘贴纸质标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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