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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复议申请书》(2份)或《笔录》;(二)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三)代理人参加复议活动,必须向税务行政...
1、税务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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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等。有共同申请人的,应将每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复议的,应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申请人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等。 (2)复议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参照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中的分类写,如拘留决定、查封货物决定、不颁发卫生许可决定等。 (3)写明申请复议的目的、要求 即明确提出撤销或者变更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如:撤销卫生防疫站×字第×号罚款五千元的处罚决定、变更税务局×字第×号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 (4)事实与理由是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核心部分,这部分应写明三方面的内容: ①事实。应客观地陈述引起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案件事实,指出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认定的事实与客观情况不符。 ②证据。为证明所陈述的事实,应列举出有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以及其他证据材料,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 ③理由。应在概括事实的基础上,授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过推理,论证复议请求的合法性。 (5)复议申请书的尾部应写明致送的复议机关名称,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6)附项中应写明提交的申请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份数。
(一)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服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在60日内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书》;口头申请的,应当填写《口头复议申请登记表》,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同其他相关资料报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政策法规部门。(二)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政策法规部门对复议受理审查。 1.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和诉权。申请人对不予受理通知书无异议,复议案件终结,材料归档。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2.人提交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对申请书符合法定条件的,制作《受理复议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受理复议; 4.发现受理的复议案件不属于管辖范围的,转交给有管辖权的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有管辖权的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接受移送的复议申请后,不得再自行移送。
申请人: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 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 案由:因对_______(单位)____年__月__日__号处理决定不 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___份。 原处理决定书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件。 注:申请复议的理由主要陈述原处理决定中事实不符,适用法律、法规不正确,处 罚处理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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