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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不良资产收购合作协议,需要注意一下问题: 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二、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 三、税务方面的风险 四、可能的诉讼风险 ...
在签订不良资产收购合作协议时,要尽量将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全盘考虑进去,尽量具体,尽量具有可操作性及前瞻性。一般来说,拟订不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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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四、甲方权利与义务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8.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1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11.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六、费用的支付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2.费用的标准:(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①每人每月元;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收取。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甲方于每月日前将2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八、工伤事故处理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本协议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十一、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十二、其他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1、催收是逾期不良资产回收的一种方式,当企业或者个人无法收回坏账或欠款时,催收这个行业就此诞生了,对于不良资产来说,是通过催收这种方式来使债务方履行债务,让其归还欠款,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的催收,方式大体分为债权人催收、委托催收、网络拍卖、诉讼催收和征信数据黑名单。2、债权人催收:债权人自行催收,可以通过电话沟通或者外访的方式,电话沟通是利用电话沟通,并结合计算机系统、周边辅助工具与借款人进行协议,属于间接接触,能够保障催收人员的安全,并且够减少指责和抵抗,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尴尬,更好的进行催收;外访催收主要是为了弥补电话沟通中无法直接接触债务人的不足,它是一种非常直接有效的催收方式,通常是通过电话催收前期进行铺垫然后在进行外访,两相结合来达到催收的目的。3、委托催收:此种方式是指债权人将催款信息委托给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催款公司或者个人进行催收,借助第三方能力,利用外包催收公司的专业性更好的回收欠款,节省人力物力,不过委外催收的成本较高,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纠纷不断增加,催收行业日益发展,第三方催收公司也日益增加,委外催收也逐渐成为较广泛的方式之一。4、网络拍卖: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条件下,将债务人的资产如房子、车子、债权等,做成适合散户投资的产品,在互联网上予以拍卖,能以较快速度归还逾期款项。5、诉讼催收:主要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催收,诉讼的类型包括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两种,民事诉讼又包括调解和判决两种形式。诉讼催收所针对的欠款人群体主要是有还款能力,但通过常规手段而无法让其还款的借款人。他的主要特点是能够利用国家的威严及强制力对欠款人进行威慑和制裁,从而实现欠款回收的目的,并且可以通过法院的裁判来解决一定的纠纷。需要注意的是,诉讼催收常常使平台或第三方担保,通过债权转让或者诉权进而起诉债务人,平台担保容易触碰银监会明确的四条红线之一,即“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因为平台自己回购债权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一种自我担保,不属于担保范畴。6、征信黑名单:通过平台曝光的形式,一般来说银监会等国有金融管理机构有权对老赖采用的信用曝光形式,直接会影响借款人出行生活,迫于压力让借款人偿还逾期款项,因容易涉嫌侵犯隐私,业界极少采用。7、关于诉讼催收和征信黑名单都属于后期硬性的解决途径,所以在通常情况下是不予采用的,主要的催收方式是前两种,目前的催收行业发展日益迅速,企业或者个人的不良资产日益增多,所以催收行业异常活跃,不过不管是何种催收方式,必须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及时有效的回收欠款。
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房屋首期款已付,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上,首付款的权益应由夫妻平分;如果双方都愿意退房,那么退回的首付款就会由双方平均分配;如果一方愿意继续申请,那么应该将首付款的一半退还另一方,贷款由其自己承担,房屋也归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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