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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委员会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或其他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
(1)受理案件的机构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委员会是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专门仲裁机构;人民法院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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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我来给你说一下阳江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仲裁的区别是什么吧:行政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属于我国行政司法的主要内容,也是公民求助或诉讼的重要法律途径。行政仲裁是指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依法对其内部发生的行政争议做出最终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行为。通俗的说,当我们与别人发生纠纷无法协调时,可以向政府申请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是法定行政复议机关应行政争议特定方当事人的申请,审查对方当事人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并作出相应裁决的行政司法行为。通俗的说,当我们不服政府机关的某一执法行为的时候,可以想该机关的上级申请裁决。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的活动,通俗的说,当我们不服政府机关的某一执法的时候,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行政诉讼具有终局性。
对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机构的级别相同吗,这个肯定是不同的,复议是到本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或者上一级工商局,诉讼是到本级人民法院的。
仲裁机构与法院的主要区别是:一是性质不同。仲裁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第二,案件的管辖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的授权。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仲裁机不能受理。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是强制管辖的。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案件。第三,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或者共同选定或者委托仲裁机构指定,其构成以当事人的选择为基础,而审判庭的构成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无权过问,只能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人民法院决定。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案件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当公开审理的除外。五、仲裁依法实行一审终局,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法院审判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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