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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户口本原件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理由及相关规定如下:一【理由】【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准确核实户口信息】离婚属于公民个人的重大事件,而且婚姻问题也...
户口原件丢了,有复印件,不能去公安局直接补办。需要带着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到派出所补办。《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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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当事人的《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必须持有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二、结婚证丢失证明。三、查档证明。四、双方最近两寸免冠照片三张。属于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于《结婚证》的内容有误的,必须持有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的证明。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户口本复印件是不可以办理结婚证的。必须证件的原件,确实无法提供户口本原件的,可以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可以办理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只是需要查验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而收取复印件,目前从技术上讲,民政部门是可以网络系统查验户口本真实性的,所以,无需原件也是可以办理的。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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