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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应包含以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一、应该怎么写借条?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此外,要注意的是:1、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2、最好附带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3、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5、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二、没有借条债权人如何要回欠款?债权人应该先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补写借条,如果债务人拒绝,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或者录音资料等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果借款到期债务人不偿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凭此证据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借条是指借用单位或个人钱财、物品时,作为将来偿还的凭证,借用人写给对方的一种字据。即将借条收回或销毁。如果某种原因借条仍留原处时,对方则需要开收条交给借用人。借条一般包括标题、正文、署名、日期四部分:标题。在正中写“借条”二字,也可在开头一行退两格写“借到”或“今借到”字样。要写清向谁借、借什么、借多少、何时归还等项目。如果是向单位借用财物,还应写明借用理由。署名和日期。正文写完后,在下一行右下方署上借物(钱)人的,要全名,不能略写,署名后还要盖印章,以示慎重。署名下方写明日期,必须把年月日期写全。写年份也不能简写,如不能把一九九八年写成九八年。借条也有事先印好的,需用时,按项填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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