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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甲方拟建房屋一座,位置在___县__镇__村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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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承揽与建筑工程合同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这是两类合同最为显著的区别。
承包合同和承揽合同的最大区别就是承揽合同具有人身性,即未经定做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还有一点就是定做人具有任意变更和解除的权利(当然,有损失的还是需要赔偿的)。在具体的事务完成之后,支付的是报酬。【注意,建筑工程合同其本质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 而承包合同并没用法律上确定的概念,他应该包含着承揽合同,范围更大一些。什么土地承包经营了,什么酒店承包经营了,当然,还有建筑工程承包这样的承揽性质的。 总之,就是包含被包含的关系。而承揽更小一些,更具有人身性。
1、建筑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有:前者标的是大型项目,后者标的一般较小;2、前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后者多采用口头形式; 3、前者第三人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后者第三人不向定作人承担责任; 4、前者费用可以突破合同的计价条款,后者按照合同约定价款计算; 5、前者不允许随意解除,后者可以随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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