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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纠纷的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
财产分割纠纷的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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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分割纠纷的起诉状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起诉状要写明: 1、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 2、双方的财产基本情况,以及财产的性质,即财产是属于各自所有还是共同所有;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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